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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小凤
在自治区残联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残联召开动员大会,李理事长做动员报告

动员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乡镇以上各级机关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对残联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代表党组、理事会讲四个问题。

一、传达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月2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刘奇葆书记、陆兵主席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全面部署。

刘奇葆书记指出,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开始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风行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效能得到增强,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甚至损害到发展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干事创业激情。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进取之心、缺少发展冲劲。不少事情人家干得了,我们有的人就是不想干、不肯干、不愿干。二是行政审批繁多。有些事说是不用审批,但明放暗不放;有的虽已下放,但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项;保留下来的项目,审批环节多,一个项目要盖几十个、上百个公章,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一年半载,有的直到把项目审跑为止。三是“三乱”屡禁不止。有的部门执法随意性较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屡禁不止。特别是有些部门和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刁难投资者,向投资者“割唐僧肉”,用群众的话讲就是“开门欢迎你,关门收拾你”,把外商整成“内伤”,影响恶劣。四是政令不够畅通。部门之间不沟通、不配合,画地为牢,以邻为壑,推诿扯皮。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对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群众敷衍塞责,导致一些很好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空,甚至南辕北辙,把本来可以办成的好事办坏。五是创新能力不强。有些部门和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习惯于轻车熟路办事情,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善于调查研究,不与时俱进,不了解情况,不解决新问题,办事僵化,扼杀生机。六是诚信意识淡薄。有的地方和部门言而无信,说一套,做一套,特别是对外来投资者承诺的政策、条件和服务,打折扣、不兑现。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干部身上,但影响很坏,降低行政效能,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投资环境。当前,我区已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正面临一系列重大历史机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要求我们把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解决。

刘奇葆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抓好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这四项重点,着力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机关,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要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刘奇葆书记指出,机关干部是行政效能的直接体现者。要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把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通过提高干部素质提高行政效能。要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陆兵主席就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作出具体部署。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端正执政理念,筑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责任。要坚持开门评议,边查边整边改突出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认真考核总结,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准确把握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在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打一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攻坚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法理,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树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三)工作步骤

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0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08年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

2、查摆问题阶段(2007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级本部门近年来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3、集中整改阶段(2007年4月-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要重点抓好实行公开承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职能明确责任、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组织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等十一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4、考核总结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1、强化执政为民理念。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克服和冲破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思想障碍。坚决破除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观念;坚决破除照搬条条本本、墨守成规的思想,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观念;坚决破除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全局和整体的观念;坚决破除方便管理者的思想,牢固树立方便群众、热情服务的观念;坚决破除互相推诿、无所作为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事业为重、敢于负责的观念;坚决破除追求形式、贪图虚名的思想,牢固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观念。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2、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转变干部作风要围绕加强行政效能、政府执行力和政务环境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把“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贯穿于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全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和剖析本部门、本单位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开展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落实。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要重视从制度的层面解决问题,从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事业的顺利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出发,制定和实行相关规章制度。要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群众评风、听证质询、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统筹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尤其是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其他省(区、市)没有设定或原来设有现已取消的,我区原则上也要取消;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审批、实际操作中主要由市、县实施的项目,要一律下放给市、县审批,下放给县的审批项目,各市不得截留。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重大项目审批制度的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允许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投资项目法人先行办理登记注册。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建立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县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凡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除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外,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其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也应实行集中办理。对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授权,同时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科学整合,对审批程序进行流程再造,使政务服务中心充分行使管理、协调、督办、通报、建议处分等职责。要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和后续监督工作,尤其要防止借机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4、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要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加快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全面清理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行政性收费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项目和确有必须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并严格实行收费项目公布制度。清理后保留的所有收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对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集中清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需要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以及相应的职责和运转程序,建立必要的联席会议制度,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要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加快对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脱钩步伐,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把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变为小团体的收费权。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市级以下各级政府和自治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服务窗口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档、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

6、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和基层单位到机关办事、办项目的,必须热情接待,提供周到服务。各级机关要设立服务窗口或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服务窗口,并安排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到服务窗口工作。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机关首长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机关服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由办事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对属于本部门其他机构办理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传送,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跟踪督办,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基层单位也要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机关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7、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所办事项都要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办理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化工作流程,压缩部门内部运转时间,减少办事环节,编制本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在公共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岗位责任人必须保证按时办洁,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须按规定报批。本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事项,规定办理流程和各部门办理时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批直接涉及投资环境、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作为本级政府监督检查的重点,由本级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上级机关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承诺时限内批复或者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应当视为默许或同意。下级机关从事相应活动的,如符合条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给予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上级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机关首长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要追究该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的机制,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加强对违反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责任追究情况要与绩效考评挂钩。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向社会公布。

9、开展机关绩效考评。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自治区对各市、区直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考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评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维护群众利益、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考评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要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年终绩效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积极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评办法。

10、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坚持自觉学习,加强分类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来抓,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狠抓落实,努力取得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际效果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全会上下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明确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切实按照“规定动作”真抓落实,确保达到“四个明显”的要求(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努力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一)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承担责任

这次活动,主要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进行(当然,有些学习讨论也会以年度述职小组为单位进行),各部室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部室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这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参加人员、活动时间、活动成效“四落实”。动员会结束后,各部室委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我会“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思想动员、学习提高阶段是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这个阶段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活动的质量和成效。从一开始就要迅速进入状态,确保开好头、起好步。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清除各种思想障碍,增强搞好作风效能建设的自觉性。要转变学风,端正态度,扎扎实实地学、联系实际地学,确保学有所获。要充分发挥团队学习的优势,大力创新学习方式,精心安排集中学习交流,分享学习成果,促进共同提高。自治区残联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中居于重要位置,必须作出表率,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带头建章立制,带头提高效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区各级残联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

根据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规定,相应建立残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这次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将纳入今年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评之中。

(三)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在“作风最正,效能最好”上下功夫

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任务。做残疾人工作,是在从事一项文明而进步、艰辛而伟大的事业,需要一种责任心、一种使命感,需要一种战战兢兢的勤勉、一种脚踏实地的努力,需要一种高尚而真诚的人格、一种正真而敬业的良知。“十一五”我们担负着在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中,顺利推进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重要使命,一定要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这样的关键时期适时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密联系残联机关实际、联系残疾人工作实际、联系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切实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区电视电话会上提到的行政效能不高的6个方面问题,残联机关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影响了机关工作的全面提升。全会干部要以作风效能建设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抓紧拿出过硬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让基层和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残联通过作风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要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作风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成效。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听取基层和广大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通过采取下访征询、发放问卷表、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征求基层和残疾人意见。对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公布,接受基层、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二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人事部门督促检查职能作用,着重加强对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哪个部门不认真组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致使本部门出现严重的作风问题和效能问题的,要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与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作风效能建设的扎实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的实绩来检验这次作风效能建设的成果。

同志们,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我区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关系重大。残联机关和广大干部,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努力把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又好又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助力。


 


 


 


来源:
作者:
2007-3-28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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