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缺乏干事创业激情。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进取之心、缺少发展冲劲。 二是行政审批繁多。有些事说是不用审批,但明放暗不放;有的虽已下放,但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项;保留下来的项目,审批环节多,一个项目要盖几十个、上百个公章,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一年半载,有的直到把项目审跑为止。 三是“三乱”屡禁不止。有的部门执法随意性较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屡禁不止。特别是有些部门和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刁难投资者,向投资者“割唐僧肉”,用群众的话讲就是“开门欢迎你,关门收拾你”,把外商整成“内伤”,影响恶劣。 四是政令不够畅通。部门之间不沟通、不配合,画地为牢,以邻为壑,推诿扯皮。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对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群众敷衍塞责,导致一些很好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空,甚至南辕北辙,把本来可以办成的好事办坏。 五是创新能力不强。有些部门和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习惯于轻车熟路办事情,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善于调查研究,不与时俱进,不了解情况,不解决新问题,办事僵化,扼杀生机。 六是诚信意识淡薄。有的地方和部门言而无信,说一套,做一套,特别是对外来投资者承诺的政策、条件和服务,打折扣、不兑现。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干部身上,但影响很坏,降低行政效能,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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