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听障儿童助听器验配及康复服务成本效益分析”项目
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WWHearing(世界范围听力保健)和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合作,在我区开展“广西听障儿童助听器验配及康复服务成本分析项目”。项目决定在南宁市、贵港市、贺州市、梧州岑溪市、河池宜州市的4-16岁儿童中开展听力健康调查,并为筛查出的300名听力损失在30-80dB的听障儿童免费提供600台助听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WWhearing背景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球有约2.5亿重度或极重度听障人士(2/3在发展中国家),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可以通过助听器受益。
世界范围听力保健(WWHearing)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及克里斯朵夫国际共同发起,由不同国家的政府代表、非政府组织、厂商、听障者组织及专家和慈善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机构。其任务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发展中国家助听器及其服务指南》的指导下,通过提供助听器及其服务来促进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地区的听力健康。
中国项目情况
(一)题目:中国贫困地区聋儿助听器验配服务成本及成本效益测评
(二)意义:
1. 改善听障儿童的听力状况,增强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学习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 减轻贫困聋儿家庭的生活负担
3. 减少政府及社会的负担
4. 在参与项目的地市建立拥有完善听力检测及助听器验配服务的聋儿中心,推动当地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发展
5. 提高广西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6. 完善听力检查自测问卷,减少听力检查成本
7. 进一步规范助听器验配工作流程
8. 对随班就读听障儿童的经济卫生成本进行测评,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任务目标:
1. 以安全、卫生的方式为广西省及北京地区贫困聋儿实施助听器验配服务
2. 测评对正常学校或聋健合一班听障儿童的助听器验配服务成本及成本效益
3. 对以上两省的助听器验配服务成本及成本效益进行比较
4. 向WWHearing提交相关数据。
(四)受益人数:
1. 广西省常住人口(居住2年以上):300人(600台助听器)
2. 北京市常住人口(居住2年以上):100人(200台助听器)
(五)受益人群要求:
1. 年龄:4~16岁
2. 听力损失程度:31~80 dB HL
3. 学习情况:在正常学校或聋健合一班就读
4. 家庭月收入:广西:低于1500元
北京:低于3000元
注:申请人需提供单位或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提供的收入证明
(六)工作人员:
1.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听力学专业人员
2. 广西省残联、广西省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听力学专业人员
广西省聋儿中心及贵港市、宜州市、贺州市、岑溪市残联、聋儿语训部的语训教师
二、“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项目
背景:为了使极重度聋儿能够获得听力重建机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与台塑关系企业暨财团法人长庚纪念医院五方发起了“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台塑关系企业暨财团法人长庚纪念医院董事长王永庆先生,将向大陆听障儿童捐赠人工耳娲14750套,计划在2006年-2013年实施完成。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
向广西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提出申请。
(二)初筛
广西项目组负责对患者进行初筛,将初筛合格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项目执行办公室;项目执行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提交康复指导组和医学指导组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筛确认。
1、初筛评估 项目工作组指定筛查单位,按照“人工耳蜗适应症筛选标准”
对申请者进行初筛检查。对当年在手术定点医院或省指定筛查单位进行检查的患者,可将检查结果直接报项目组,检查项目不全者予以补充。
检查内容包括:小儿行测听或纯音测听、助听器听阈测试、声导抗测试、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测试、耳声发射测试、颞骨薄层CT扫描、听觉言语能力能力评估、智力及社会生活能力测试。
2 、初筛上报 项目工作组组织医院和康复系统专家按照人工耳蜗适应症评分指标说明对初筛结果进行初步评分,填写《人工耳蜗适应症评分表》和《人工耳蜗适应症患者推荐表》,并收齐以下材料一试两份统一上报项目执行办公室,除项目要求的定期上报外,项目省也可将省内检查符合标准的患者随时上报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复筛
经过初筛合格者由省项目工作组报上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复筛,复筛合格者通知患者预交术后一年康复训练费,并到定点手术医院根据需要进行听力学及医学的再次评估。
(四)审批与受赠
复筛合格者经最终批准后,手术医院组织受赠者家长签署《收取配套经费的知情同意书》和《人工耳蜗受赠患者登记表》后,通知受赠者交纳项目配套经费1.6万元到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定帐号。项目执行办公室确定后,受赠者按手术医院安排接受捐赠产品及植入手术。
(五) 相关费用
遵照捐赠方意愿,受意人(家庭)在接受价值为24万8仟元人民币的人工耳蜗产品捐赠的同时,需交纳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项目配套经费等与之相关的费用。
――手术费:用于受赠者在定点手术医院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费用。手术时按照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向手术医院交纳(不超过1万元)。
――康复训练经费:凡接受康复机构全天康复训练的聋儿需一次性交纳一年(10个月)康复训练费1.4万元,专项用于康复训练、言语矫治、康复评估和教材等费用。对待特殊情况(如年龄过小的婴儿及进入普通学校的学龄儿童)不能全天入托接受康复训练的受赠者,经项目工作组批准后可采用单训和家庭指导方式接受康复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一次性交纳术后一年(50周)康复训练费8000元,专项用于单训、康复评估、家庭指导和康复教材费用。接受捐赠前受赠者按上述要求将此款项预交至省项目工作组。术后康复训练3个月内由省项目工作组将全额款项拨付到术后康复定点机构。如筛未通过,此款退还交款人。
――项目配套经费:复筛通过后,受赠者将项目配套经费1.6万元汇至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帐户,专项用于中央和地方项目组织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医生及康复教师培训、手术及康复培训基地建设和项目科研工作。
附:人工耳蜗适应症筛查标准
根据患者年龄、听力学评估、医学评估、智力测试、家长期望值、家庭经济条件和支持度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如下:
——双耳好耳的测试结果:纯音平均听力损失≥90dB HL(0.5KHZ 、 1 KHZ 、2 KHZ、 4 KHZ四个频率的均值);听觉脑干诱发电位≥100 dB nHL。
——需配戴助听器三个月以上,经听觉言语康复训练,专业人员评估无效或效果甚微者,(助听器听阈2 KHZ以上未得到有效补偿,封闭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70%,开放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50%);对于3岁以下未配戴助听器的患者,根据裸耳综合听学评估结果确定适应症;
——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耳蜗发育基本正常,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术后康复效果与多种因素有关,如患者听力损失程度,术前和术后在康复机构训练情况,家长配合程度,智力水平和个体差异,因此,家长要在积极配合康复机构进行术后康复训练的同时,还应对自己孩子术后康复效果有适当的期望值,如果康复效果未能达到家长预期目标,应有心理准备并坚持长期的康复训练。
——家庭有能力(人力和财力)承担除耳蜗产品外所发生的费用,如异地来往的交通住宿费、术前和术后各项检查费、住院费、术后调机费、康复训练费以及耳蜗设备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符合以上条件且年龄在7周岁以内长期接受康复训练者,3周岁以内者可优先考虑;年龄大于7周岁,经康复后已经进入普通学校就读、长期坚持配戴助听器、有言语能力、但助听效果甚微者经上报审批合格也可考虑人工耳蜗植入。
——受赠者在已约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至少一年的术后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