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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残联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在邕召开




    414,广西残联党组、理事会及时传达了中国残联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精神,并决定召开全区残联系统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动员部署。

  416上午,广西残联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在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小凤,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凌茂娟、冯宪、邓敏杰,副巡视员刘红光出席了会议;各地级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南铁残办主任,自治区残联、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9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凌茂娟主持,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小凤传达中国残联会议精神,并作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全面总结和升华,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总动员令,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8300多万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和对残疾事业的高度重视,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央发7号文件的颁布实施,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极好机遇,是指导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政纲领。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任务时,李小凤理事长要求全区各级残联要把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召开会议作部署。要认真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学习中央文件,组织各专门协会和残疾人学习中央文件,深刻领会文件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领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努力方向。各市残联要结合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找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与本市残疾人工作的具体结合点、突破点和增长点,及时出台新政策和新举措,同时,积极向自治区献计献策,把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即将召开的广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来源:自治区残联办公室
作者:
2008-4-24 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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