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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畸残康复"十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麻风病是一种造成人体周围神经系统损害,发病晚期容易致残的疾病。我国23万名麻风病治愈存活者中,有畸残者12万名。畸残给麻风病治愈者的精神和生活带来极大痛苦,加上社会的歧视和偏见,麻风畸残者的处境十分困难。
——我区有13000多名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其中Ⅱ级畸残者约5000名;我区现有42个麻风院(村),集中收治管理2000余人,其中26个麻风院(村)在国定贫困县。大部分麻风病人分散生活在边远贫困地区。
——通过实施矫治手术、配备防护用品、辅助用具,可以帮助麻风畸残者矫正畸形、改善功能,有效防止残疾加重或发生新的残疾,回归社会生活。
为使麻风畸残者普遍得到康复服务,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500例。
——为麻风畸残者配备防护用品、辅助用具5100件;对1360名麻风畸残者进行康复训练。

三、主要措施
1. 摸底调查
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对麻风畸残者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筛查手术适应者,掌握康复需求。
2.组派医疗队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巡回手术医疗队,为边远贫困地区的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部门,就地就近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拟于2002年下半年分批开展,2005年上半年结束)。
3.供应防护用具
各地残联根据本地麻风畸残者的需求和任务量,负责防护用品和辅助用具的货源组织、发放工作,并做好统计汇总(时间同措施2)。
4.开展康复训练
依靠三级卫生防治网,组织专业人员,指导麻风畸残者开展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经济实用的康复训练,使其改善、恢复功能。注意做好院外畸残者自我护理、自我保护的现场指导,并定期随访、督导(拟于2002年开始实施)。
5.技术指导
由麻风防治康复专业人员组成麻风畸残康复专家指导组,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与标准,定期对全区的麻风康复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进行人员培训,并对手术效果、防护用品、辅助用具的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6.培训人员
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培训麻风畸残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使其掌握常见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技术及后期康复方法,造就一支技术过硬的康复技术专业队伍,为全区开展麻风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7. 普及知识
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发放音像制品和科普读物等活动,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使公众了解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唤起全社会对麻风畸残者的关心和帮助,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偏见和恐惧,帮助麻风畸残者树立自信心,克服心理障碍,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四、经费
1、自治区经费:主要用于全区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检查统计、组派医疗队以及本底调查、矫治手术、防护用品、辅助用具的补助等。
2、地方经费:各级政府依据任务指标,投入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麻风畸残者的筛查、随访、建档立卡、康复训练、特困麻风畸残者生活补贴、麻风病院(村)手术室改造、手术医疗队补贴、开展社会宣传等工作。

五、统计、检查
1、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2、检查
——2003年,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200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畸残康复"十五"任务分配表

单 位
矫治手术任务(例)
发放辅助用具(件)
康复训练(例)
南宁市
31
320
85
柳州市
11
106
29
桂林市
34
328
90
梧州市
22
221
58
北海市
46
545
154
防城港市
11
110
29
钦州市
32
290
76
贵港市
32
328
86
玉林市
55
583
131
南宁地区
99
1076
331
柳州地区
20
197
51
贺州地区
20
260
42
百色地区
52
400
110
河池地区
35
336
88
合计
500
5100
1360



来源:
作者:
2007-11-19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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