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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

    3月6日至8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召开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首届代表大会的批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首届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19名,特邀代表13名。大会选举产生了自治区残联领导机构:选举成克杰任第一届主席团主席,蓝启生、徐锡文、袁志祥、韦鼎桓、贺志刚、白惠生、黄任锋任副主席。聘请甘苦为名誉主席。推举蓝启生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聘任欧太甲、姚建民任副理事长。推选雷进泉任评议委员会主任,谭瑞卿、白惠生任副主任。推选唐振旺任盲人协会主席、张信华任副主席;白惠生任聋人协会主席、黄诚任副主席;谭瑞卿任肢残人协会主席、张小玲任副主席。

    7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自治区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成克杰任组长,蓝启生、张如松、胡文华、甘幼玶、欧太甲、何荣富、唐建丰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体委、党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和广西军区后勤部各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办公室、特殊教育办公室。 

    8月,南宁市新阳造纸厂创办了我区第一所民办残疾人职业学校。该校由教育部门批准,厂盲聋哑协会领导,学员毕业后由教育局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9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函[1989]418号文对我区参加第五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伤残人运动会的运动员予以奖励:授予陈伟旺“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给李幼秀、吴红萍、张小玲各记一等功1次,黄月福记二等功1次,金步鹿、杨毅各记三等功1次。同时给以上被授予荣誉称号的运动员颁发奖金。

    11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厅、残联等7个部门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区第一次残疾三项康复工作会议。自治区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成员,各地市民政、卫生、财政、劳动、计委、教委领导,各市残联筹备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并讨论落实全区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2007-7-30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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