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登于《广西日报》2005年5月12日 第七版“政声”)

《广西日报》2005年5月12日 第七版“政声”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的基础,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十五”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实现。
为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广西各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在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中全面实施按比例就业;稳定、搞活集中就业;大力扶持个体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开拓社区安置就业,把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社区工作范围,由社区指导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做好劳务输出,介绍残疾人到外地外省打工等方式,逐步改善了我区残疾人的就业状况。据统计,四年来,我区残疾人就业人数已达到了68905人。
5月15日是“残疾人日”,今年“残疾人日”的主题是: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在“残疾人日”来临之际,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对我区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开拓残疾人就业新渠道情况进行了采访。
实施按比例就业 保障残疾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为了保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2004年9月,柳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全市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保护残疾职工权益情况进行调研,促进了残疾职工权益保护的落实;市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分组深入到改组、改制的企业,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单位安排残疾人从事不适合的工作岗位,他们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为残疾人调整了工作岗位。截止2004年底,全市共安排4478名残疾人就业,500多个单位安置残疾人达到了规定比例,
柳州铁路局积极为残疾人就业搭建坚实平台。1987年,创建了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柳铁福利印刷厂,占地3000平方米。如今,这个不到60人的厂子已安排了残疾人32名,安置残疾人比例近60%,大大超过了开办福利企业规定的指标。
稳定搞活集中就业 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集中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主要形式,集中就业有利于根据残疾人的生理特点和缺陷,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和业务素质。梧州市针对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生理特点,先后创办了各种残疾人经济实体,采取重点扶持和集中就业的方式,重点解决了一批重度残疾人就业难问题。2001年,该市从保障金中拨出10万元,建造了10个“爱心书报亭”,2004年在回收的租金中又建造了3个。13个书报亭共安排了32名肢体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每个“爱心书报亭”年收入达1.2至1.5万多元。2002年,该市又从保障金中划拨8万元成立了“市残联盲人按摩中心”,安排了9名视残人员和下岗人员就业,月人均收入达600至1000多元,全力打造梧州市盲人保健按摩新品牌。2004年8月,梧州市借鉴香港和广东江门市的成功经验,在我区率先成立了一个专门为智障残疾人提供就业的“残疾人庇护工场”。工场主要从事塑料夹加工手工操作,配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帮助了12名轻度智力残疾人获得培训和就业机会。
柳州市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为残疾人拓展集中就业渠道。一方面,大力支持和鼓励条件好的大中型企业和社会人士自办、兴办福利企业,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创造了条件。目前,已注册的福利企业达80家。另一方面,市残联和市福利企业管理部门定期与福利企业联系,掌握他们的用工动向和用工要求,为他们牵线搭桥,组织指导福利企业与残疾人进行双向选择。
武宣县通过各乡镇残联助理掌握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情况,进行梳理、建档。然后,根据残疾人的特长和企业岗位的需要,安排双向选择会,帮助残疾人走向社会。
大力扶持个体就业 开拓社区安置就业
个体从业有助于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实践证明,残疾人在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发挥聪明才智,走自食其力的道路,是大有可为的。灵山县共有各类残疾人720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该县采取政策优惠与实际扶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1999年,该县制定了关于落实残疾人个体就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按此规定,残疾人在从事个体商业经营或亲自操作的加工项目时,在场地、办证、纳税、收费等方面可获得优惠。据初步统计, 2001年以来,该县残疾人新增个体就业227户。
桂平市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减免工商管理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落实经营场地、摊位方面给予优先承租和优惠照顾;对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减征或免征税收,并在可能情况下,给予优先贷款。到目前为止,该市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人数已增加到738人。
拓展社区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南宁市设置社区公益岗位,扩大残疾人就业。2003年下半年,在南宁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残联和市财政局的努力下,南宁市残联参照劳动部门的办法,在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设置了218名残疾人工作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工作协管员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为648.4元,资金从市政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支,为此,市财政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开支160多万元。残疾人工作协管员为社区残疾人工作建档立卡,整理资料,开展残疾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进行分散就业工作和开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募捐等各项残疾人工作,在社区残疾人工作中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使社区残疾人工作形成了网络。
柳州市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把大龄残疾人纳入“4050”工程安排就业,也是一条成功经验。2004年8月,该市以柳南区为试点,首批30名残疾人高兴地走上了享受政府全额拨款的残疾人社区协管员岗位。
加强技能培训 做好劳务输出
技能培训是帮助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创造就业条件,开辟就业门路的重要途径。来宾市兴宾区努力搞好盲人按摩技能培训与就业。为解决盲人就业问题,兴宾区残联充分利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这一基础设施,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站”、开设“盲人保健按摩中心”,搞好盲人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工作。2001年以来,配合市残联先后举办了5期盲人按摩技能培训班,参加培训盲人79人,全部实现了就业。其中有5位盲人还办起了自己的盲人按摩院,当上了老板。到目前止,兴宾区共有个体盲人按摩院15家,盲人就业人数92人。多年来兴宾区残联共为21名家庭生活困难的盲人减免培训费计11000多元。
忻城县积极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素质。该县考虑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免收残疾人的培训费用。还针对残疾人就业的需求和残疾人就业的市场要求,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村,依托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等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短、平、快的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了20期培训班,培训人数1879人,受到了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欢迎。
劳务输出作为解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一个好办法,正在我区各地逐步兴起。宜州市抓住广东省残联与广西区残联对口帮扶合作的机遇,在劳务输出上做文章。市残联与劳动部门走出山门,三进广东。得到了东莞市长安镇劳动部门的接纳,为宜州市残疾人找到一批适合的工作岗位,2002年8月,该市首次输出残疾人到广东就业。至今为止,该市已输出了五批共123名残疾人到东莞就业。每人每月都有600——700多元的纯收入(吃住费厂家已包),从而走上了就业、脱贫的新路子,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该市输送的残疾人到东莞就业后,工作努力,安分守己,工作稳定,在东莞具有良好的口碑。目前,东莞又有一家企业与宜州市残联联系,打算今年4、5月份从该市招收60—70名残疾人到该企业就业。
建立扶贫基地 扶助残疾人致富
在农村,因地制宜,通过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参加养殖业、种植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力所能及的劳动,是解决农村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根本途径。桂林市根据市场需求,以种养为载体,以康复扶贫贷款和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形成以扶贫基地为中心,示范户为龙头,以基地、示范户辐射带动的扶助残疾人就业脱贫的格局。从2001年至2004年该市共落实康复扶贫贷款592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74万元,共扶持贫困残疾人11021人,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个,培养乡(镇)科技带头人583人,培训农村残疾人或亲属7456人,已解决温饱的残疾人达6833人。
兴安县以建基地、抓培训的形式来扶持农村残疾人。从2001年开始,该县残联已先后建有黄花菜基地、苗木基地、桃子基地、梨子基地四个示范基地。2004年,该县残联为了更大范围地服务残疾人,又承包了界首镇企办90亩山地建成了一个永久性的基地。大力发展种植基地,引导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时,该县残联还创新了一套新的思路,即以种植基地发展成为培训基地的形式,借助现有的基地不定期地通知各乡镇的残疾人听技术课和进行实际操作,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